流量計專欄

瓦斯、水表过期 度数会不准
2008-07-09【資料來源: 聯合報2008/06/05】

 

瓦斯、水表过期 度数会不准

作者:【资料来源: 联合报2008/06/05】

【资料来源: 联合报2008/06/05

  你有没有注意到家中的瓦斯表、水表是否逾期?根据统计,北市各瓦斯公司的瓦斯表,超过10年未汰换的比率约7.17%、超过8年未汰换的水表比率,也有3.16%。市议员认为逾期未换瓦斯表、水表可能影响正确性,要求各公司应依规定免费更新,维护民众权益。

  主管瓦斯事业的市府产业发展局及主管用水的自来水处表示,依据度量衡法规定,瓦斯表超过10年必须更新,水表则超过8年必须更新,并配合经济部标准检验局,每年都会抽检,如发现不合格瓦斯表、水表,会要求立即更新,否则可处公司1万5000元至7万5000元罚款。

  市议员周威佑、吴思瑶昨天举行记者会指出,一名蔡姓大台北瓦斯用户,因为去年11月的瓦斯使用度数,从平常的两个月使用一百多度,暴增为约五百度,但抄表员却未告知消费者,而是企图以每两个月多加约100度方式,逐期把暴增的度数补回来。

  周威佑质疑,大台北瓦斯如此做法,是希望用户未注意瓦斯度数异常下,逐月分摊多出来的费用,形同冷水煮青蛙,让消费者不知不觉多缴不该付的瓦斯费。

  不过,大台北瓦斯表示,经查验蔡姓用户的瓦斯表正常无误,有可能是管线漏气或其它原因造成,但抄表员发现度数暴增,应该据实填报,而不是以推估平均使用度数作法收费,致造成误会,因此经协商后,已同意打八折计价。

  吴思瑶指出,从此案中发现,全市各瓦斯公司的用户数总计59万6883户,但超过10年有效期限的户数有4万2970户,逾期率约7.17%;而水表的检定合格期限为8年,北市约92万户自来水用户,也有2万9377个水表逾期使用。

  议员表示,逾期的瓦斯表、水表,用户都有权要求瓦斯公司或水处,免费更新,以免因计量失误而吃上闷亏。至于是否逾期,瓦斯表可从检定铅封日期,推算是否已经超过更换期限;水表则在上端外缘标示有效期限,民众可自行检查。

  水处表示,水表更新业务委由厂商逐年汰换,用户如有水表逾期更新需求,可通知水处派员免费更新。